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,董明珠于2021年11月1日通过协议方式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其持有的4.07亿股格力股份,占其持有格力股份的98.04%。质押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或提供担保,并无转让股份的意图。此次质押属于合法、正常的股权质押行为。
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格力”)公告,董明珠于2021年11月1日通过协议方式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平安”)质押了其持有的4.07亿股格力股份,占其持有格力股份的98.04%。质押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或提供担保,并无转让股份的意图。此次质押属于合法、正常的股权质押行为。